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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检察院监督收监执行一名暂予监外执行罪犯
时间:2020-09-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孩子现在已经有了监护人照料,我也可以安心服刑,争取早日出狱与孩子团圆了。”得知孩子的监护问题有了着落,即将被收监执行的罪犯陈某某心中的大石终于落下。

  201911月,陈某某因非法拘禁、聚众斗殴罪被仓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期三年九个月。因陈某某尚在哺乳期,仓山区人民法院对其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20207月底,陈某某哺乳期一年即将届满,仓山区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罪犯陈某某哺乳期将满一年,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已不具备继续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于是督促仓山区司法局依法向仓山区人民法院发出收监执行建议书。仓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于2020813日作出收监执行决定书,对罪犯陈某某收监执行。 

  在监督罪犯陈某某收监执行过程中,检察官却发现陈某某夫妻二人均被法院判刑,陈某某暂予监外执行期满而其丈夫仍在监狱服刑,陈某某的三个未成年子女最大的才刚刚年满6周岁,但家中亲戚因身患疾病等原因目前无人愿意帮助抚养陈某某的三个孩子。面对三个年幼的孩子,罪犯陈某某陷入了悔恨和忧虑,而这三个孩子的情况也牵动着检察官的心。对陈某某强制收监,那么三个孩子就可能陷入无人监护的境地,他们之后的生活又将何去何从?这让检察官始终放心不下。 

  为了解决三名孩子的监护问题,让罪犯陈某某能够安心改造服刑,仓山区人民检察院主动与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积极促成了由区政法委主持,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公安机关、民政局、社区等多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最终决定由民政部门指定陈某某的母亲作为三个小孩的监护人,公安机关配合做好陈某某小孩的监护交接工作。20208月,在仓山区人民检察院的监督下,陈某某被顺利收监。 

  既要保障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又要让司法有温度。仓山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刑事执行监督职能,加强协调配合,在有力维护法律尊严同时做到善良司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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