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单位:仓山区人民检察院 填报时间:2019.3.26
联络员:吴彤 联系方式:63502103
普法责任主体(部门)
普法类型
普法对象
普法内容(普及的法律法规)
载体阵地
普法方式
普法时间节点
仓山区人民检察院
社会面普法
幼儿园、中小学、中高职在校生
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等
校园、
云直播平台
法律讲座结合多种形式的多媒体载体
2019年1月-12月(除寒暑假期间)
社会面普法、
执法过程普法
居民、村民、征迁企业员工、执法对象
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与扫黑除恶、征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
电视、广播、报刊、门户网站、微信、宣传栏、宣传册、警示教育基地、庭审现场
1.建立普法与执法实践深度融合的工作机制;
2.建立“全程说理式执法”与普法相融合的机制;
3.以案释法、法律咨询、法律讲座、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旁听庭审
1.贯穿于执法、司法全过程,渗透于执法、司法各环节;2.主题活动日及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