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仓山区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能动司法,尽职担当,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生检察”迈向新高度。
比如,我们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优化职校环境的期盼,作为发起单位,推动成立了仓山区职校保护联盟,辖区职校生暴力及涉众型犯罪明显减少;创新推出“法意延年”普法小站,实施对老年人群体的精准普法,得到一致好评;结合仓山区文化资源特别是各类“古厝”资源丰富的特点,开展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协助在烟台山历史风貌区建立检察机关“福州古厝”公益保护展示平台,守护“古厝乡愁”。
下一步工作中,仓山区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贴群众法治需求,把群众的“问题清单”变为我们的“履职清单”,在服务仓山高质量发展中做好法治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