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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河爱水 干在日常 干在实处
时间:2022-04-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响应仓山区关于开展“护河爱水清洁家园”活动的倡议,仓山区人民检察院一百余名志愿者深入基层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忙碌的身影穿梭在房前屋后、背街小巷和内河沿江。
  4月16日,仓山区人民检察院志愿者全员下沉,在院领导的带领下,大家来到城门镇胪峰社区、天马社区、前福社区附近河道,沿着河岸查看卫生情况,打扫散落在河道沿岸的废纸、塑料袋等垃圾,清理杂草枯枝,打捞河面漂浮的废弃物,将污损歪斜的宣传警示牌摆放整齐。志愿者们仔细检查清理每一个卫生死角,将河道沿线的垃圾一一打包清运。大家干劲十足,经过几个小时共同的努力,河道周围焕然一新。
  4月17日,仓山区人民检察院青年干警赴盖山镇高湖村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在活动过程中,他们发现河道沿线和道路两旁存在废弃杂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积,违规吊挂晾晒等问题,于是他们迅速找来铁锹、扫把等工具对砖块瓦砾等垃圾进行处理,戴上手套一遍遍捡拾清运编织袋、旧木棍等不易清理的杂物。
  “这堆建筑垃圾长期堆放在路边影响通行,志愿者们清走‘垃圾山’真是帮了大忙了!”街边商铺的经营者说道。
  热火朝天的忙碌景象也带动了附近的居民,在青年志愿者的积极劝导下,居民收回违规吊挂晾晒的物品,对房屋周边进行了清扫整理。
  此次志愿服务是仓山区人民检察院致力辖区生态环境保护的缩影。近年来,仓山区人民检察院不断健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挂牌成立全市首家驻区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进一步凝聚合力,提升辖区河流治理与管护水平。
  加强检察机关与河长制办公室及其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将内河整治作为公益保护重点工作,对辖区内闽江、乌龙江及42条内河进行全面摸排,形成《乌龙江河道整治调查报告》向上级提出综合整治建议。
  针对木驳船、违章构筑物乱占河道等“四乱”问题,通过口头提醒、行政公益诉讼告知函、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整改,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份,有效促进仓山河流治理与管护水平提升。
  办理的督促整治违法侵占乌龙江河道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助力“河长制”保护水生态环境典型案例,督促收缴水土保持补偿费案等两个案件入选市检察院《福山福水检察蓝》案例研究。
  “护河爱水要干在日常、干在实处。作为检察机关,我们不但要通过检察履职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还要通过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引导更多居民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树立关注环境、爱护河流的意识,共同守住生态底色,让河更畅、水更清、岸更绿、景更美。”仓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世如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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