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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检察以训促学 以学促干 开展检察业务数据规范填录培训会
时间:2023-11-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促进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的规范使用,树牢“数据质量就是办案质量”的理念,引导检察人员强化数据质量责任意识,从源头上落好填录主体责任,全面、准确填录业务信息,推动本院检察业务数据提质增效,近日,仓山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检察业务数据规范填录培训会,邀请全国检察系统案管统计专家、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三级高级检察官卢燕霞授课。仓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陈晓艳主持会议,分管业务部门的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办案人员参加培训。

卢燕霞高级检察官结合自己参与全国检察机关业务应用系统的研发、升级以及全国检察业务数据专项督察工作的经验,深入分析了案卡规范填录对提升数据质量的重要意义,系统总结了案卡填录的原则、规则,详细讲解了业务数据监管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此次授课内容紧密联系检察工作实际,对规范填录案卡信息、强化业务数据监管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为仓山区人民检察院规范案卡填录工作指明了方向。

陈晓艳专委强调,一要提高站位,转变办案理念。全体检察人员要牢固树立“数据质量就是办案质量”的理念,坚持把办理案件与填录案件信息摆在同等重要位置,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抓好案卡填录工作。二要以学促干,扎实开展自查。各业务部门要增强规范意识和责任意识,结合主题教育检视整改,紧紧围绕案卡填录的高发问题,以及最高检、省检察院数据核查的重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补齐短板弱项,提升数据质量,确保培训取得实效。三要压实责任,联动检务督察。案件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业务数据质量监管,健全常态化业务数据质量检查通报机制,结合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工作衔接机制,对出现案卡填录不规范的办案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谈话提醒、诫勉等处理。

下一步,仓山区人民检察院将持之以恒地提升业务数据质量,努力为检察业务决策和检务管理提供科学参考,用高质量的履职办案为人民群众交上满意的检察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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