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动态
凝聚合力 创新组建校外安全督导员队伍
时间:2023-03-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凝聚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未成年人校外安全保护工作,2023年3月18日,仓山区人民检察院围绕“暖护春蕾”专项行动计划,联合仓山区教育局、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仓山区应急管理局、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仓山大队、仓山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在仓山小学举办“仓山区百名校外安全督导员聘任仪式暨业务培训会”活动。各主办单位领导、区属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级领导出席本次活动。

组建校外安全督导员队伍,目的是激发市民群众积极参与未成年人安全保护工作,在生活中及时发现和制止学生在校外的危险行为,防控发生涉及在校生的安全事故。受聘人员,聘期两年,一人一证,实行编号管理。聘任仪式上,校外安全督导员上台接受聘书和工作证,同时也接过沉甸甸的责任和担当。

仓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王元龙发表讲话,强调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在发现案件线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校外安全督导员要提升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意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自己的力量。

仪式后,仓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林榕结合当前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实际,为百名校外安全督导员开展《落实强制报告制度 照亮隐秘的角落》专题培训。培训内容围绕常见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类型、强制报告制度重要意义及方式途径等重点,让校外安全督导员对何时履行、如何履行强制报告义务有了更深的了解。

下一步,仓山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统筹资源、融合履职,努力推进全区未成年人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构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长效机制,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机构设置 本院概况
工作职能 相关法规
检察历史 检务指南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网站备案号:闽ICP备2024033256号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