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开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规定,本院拟对魏某某、林某某盗窃案,张某某交通肇事案召开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2年3月14日(星期一)下午15:00
2022年3月14日(星期一)下午16:00
二、听证会地点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参加听证会的人员需出示身份证件、健康码,全程佩戴口罩。听证过程中,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1-63502103
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大坪路326号12309检察服务中心
特此公告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