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上午,仓山区检察院召开审查逮捕公开听证会,对方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进行公开审查。为确保公正公开,仓山区检察院邀请区政法委领导、公安机关、区人社局、提存单位代表、被害人代表、犯罪嫌疑人家属和辩护律师参与审查逮捕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推进案件依法妥善处理。
犯罪嫌疑人方某于2010年成立一房产代理有限公司,总部设于仓山万达广场。2016年8月,因后期经营不善,公司资金出现问题,犯罪嫌疑人方某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将手机关机,并逃至广西,以此来逃避解决公司员工工资问题。后在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入处理的情况下,仍然不出面解决问题。直至2018年6月4日,方某被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民警查获。经统计,犯罪嫌疑人方某共计拖欠24名被害人工资共计147494.51元。该案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方某认罪态度好,目前其家属已筹措14万余元用于偿还拖欠的工资款。
6月19日下午,仓山区检察院联合仓山区政法委、仓山区人社局、仓山公安分局在仓山万达广场对劳动款进行集中发放并开展综治法制宣传。对因故无法及时到场领取劳动款的被拖欠人,将由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将涉案款项缴存至司法机关委托的第三方设立的提存账户,由第三方机构负责专款的事后审核发放事宜。
仓山区检察院综合考虑案件具体情况,结合公开听证各方意见,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方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本次公开审查听证会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切实发挥了刑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的重要作用,彰显了法律权威,提高了检察司法透明度,增强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