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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平台 强协作——福州公检法共绘刑事司法“同心圆”
时间:2023-04-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强化福州市公检法协作能力,有效解决刑事诉讼中各单位衔接配合问题,不断提升刑事案件办案质效,4月26日,福州市检察院联合福州市法院、福州市公安局,在仓山区检察院召开福州市公检法刑事司法协作平台启动仪式暨第一次研讨会。

平台启动,共绘法治同心圆

仓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世如致欢迎词后,福州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平,福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喆,福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明俤共同在大屏幕上按下手印,开启我市公检法刑事司法协作平台。

该平台旨在深化监督制约、协作配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同堂培训等机制,进一步推动信息互通共享,加强重大疑难和复杂案件会商协作,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陈明俤对刑事司法协作平台设立给予高度肯定,并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固化机制,提升协作水平。推动协作平台实体化、规范化运作,常态召开联席会议,推动构建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新型公检法关系,有效提升办案质效。

二是智慧赋能,推动信息共享。坚持多赢共赢理念,健全完善公检法机关大数据协同办案机制,推动刑事案件办案数据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三是创新举措,推动源头治理。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刑事类业务分析研判情况,在法律框架内合力推进警源诉源治理工作,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思维碰撞,凝聚思想共识

启动仪式后,即针对福州市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中的相关问题召开第一次研讨会。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和市律协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仓山、晋安、福清和长乐的公检法系统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就如何应对被告人认罪认罚后又无正当理由反悔上诉、确定刑量刑建议实务中存在的问题等方面深入分析探讨,坦诚交换意见。福州市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邓晓东主任、刑事诉讼法律专业委员会林丹主任、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苏湖城委员受邀参会,也就认罪认罚制度的价值导向、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性质认定等问题发表意见。陈平和陈喆参加研讨会并讲话。

陈喆对市法院和市公安局长期以来对检察工作的支持配合表示感谢,他表示,平台的设立旨在进一步顺畅福州市公检法之间的信息互通、协作配合,通过共同学习、培训、研讨等方式,不断提升执法司法办案规范化水平和质效。在肯定研讨会效果的同时,他指出,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应做好事实基础和证据审查,确保从快不降低标准、从简不减损权利,守住司法公正的底线;坚持依法适用、应用尽用的基础上,综合施策,切实避免滥用上诉权;加强对待定量刑情节的预判,探索附条件量刑建议的适用,提升量刑建议精准度。

陈平指出,应把刑事司法协助平台打造成一个解决问题、交流学习、增进友谊的平台,进一步推动公检法机关良性互动,切实维护公平正义。此次研讨会的召开启发了三个再思考:价值追求再思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能仅仅着眼于司法效率价值,应当在案件事实认定准确性、证据确实充分性以及程序正当性得到保障的前提下,提升办案效率;履职目标再思考,公检法机关应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牢固树立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进一步强化证据展示意识,真正实现“诉讼以审判为中心、审判以庭审为中心、庭审以证据为中心”。工作方法再思考,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把握“六个必须坚持”,做好新时代司法工作。

该平台的建立,加强了福州市公检法之间的协作交流,深化了互相监督、互相配合的良性互动机制,为促进刑事诉讼工作规范化、优质化、高效化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下一步,福州市公检法将充依托该平台,同心共创刑事诉讼工作新局面,保障福州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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