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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手机口”新型诈骗手段!
时间:2023-08-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案情回顾

2023年4月2日,李女士接到一个来自“福建福州”的电话,对方以京东白条利率过高可取消白条服务为由骗取了李女士人民币25000元。李女士报案后,公安机关通过研判分析,最终抓获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

据李某某交代,2023年3月底至4月初,他偶然发现“手机口”业务“来钱快”,在明知“手机口"是协助境外不法分子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情况下,为了谋取利益,仍出资人民币1000元用于购置6台手机和数据线作为诈骗工具,并租赁仓山区城门镇一公寓作为犯罪的场所,还向上线提供了自己名下的一张手机卡用于违法犯罪,同时招揽黄某某、林某某等涉世未深的未成年人共同参与“手机口”业务。

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仍为他人拨打电话协助实施诈骗,骗取财物数额较大,仓山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李某某提起公诉。

什么是“手机口”业务?

即为境外诈骗人员实施诈骗时提供手机通话服务,通过音频线、数据线将两部手机串联,一部手机通过网络软件接通境外诈骗分子,一部本地手机拨打国内受害人电话,实现他人在境外拨打电话时显示为国内电话号码,成功掩饰诈骗电话归属地。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检察官寄语:

帮助诈骗团伙架设呼转设备、提供通信线路等,均涉嫌违法犯罪,不要为了赚取一点蝇头小利,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帮凶”。

广大市民要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陌生来电不轻信,擦亮眼睛守住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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